8月8日,今年36岁的孕妇李女士在东莞虎门中医院被院方检查出患有妊娠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Hellp综合征等病情,在医院实施剖腹产手术过程中病危,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家属质疑院方无资质接治妊娠高血压类病人,院方则回应称孕妇未做产前检查,因此引起致命并发症。现院方与孕妇家属就事件正在协商中。
孕妇突发意外身亡
8月8日凌晨3时许,在虎门打工的孕妇李女士因感觉心口疼痛被送往虎门中医院诊治,检查出患有妊高症、重度子痫前期、Hellp综合征等病,随时有生命危险。医院在5时30分发出病危通知。
据李女士的丈夫介绍,当时医生称进行剖腹产手术能治疗孕妇的心口疼痛,手术前李女士还被检查出有蛋白尿、酱油尿、溶血症。手术定在上午8时进行,后推迟至上午9时开始,40分钟后孕妇产下一名女婴。
手术后,李女士的病情并没有出现好转,而是陆续出现伤口痛、胸口痛,甚至出现了休克、心跳停止的症状,经过抢救,李女士暂时恢复了心跳,这时医院再次向家属发出了病危通知。
由于病情严重,此时已不适合转院,在8月9日凌晨2时许,广州陆军总医院专家过来会诊之后,院方于凌晨3时宣布脑死亡,仅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呼吸和心跳。9日13时30分,李女士停止心跳。
家属:医院无资质
事发后,李女士的丈夫向虎门中医院提出了4点质疑:
一、虎门中医院是一级甲等医院,没有资质接治妊娠高血压疾病这类高危病人。根据《医院等级划分标准》,在8月8日的凌晨5点30分,医院就应该根据病人的病情检查结果将其送往更高层次的医院,而虎门中医院却没有这样做。
二、孕妇病情恶化时医生没有向家属建议转院,最终导致病人死亡。在李女士被检查出蛋白尿、酱油尿,肾功能等问题后,医生未考虑对患者实施肾透析、血液透析或者输血换血,在医院没有相关设备的情况下仓促手术。
三、医院未制定后续治疗方案,无能力应对可能出现的术后病症。在李女士只能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有两情况:良性;恶性。)才能得救的情况下,虎门中医院没办法处理可能发生的恶性情况,且没有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四、手术后监护不到位,没有及时采集病人病情信息,丧失最后的转院机会。
院方:患者未做产检
虎门中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8月8日凌晨,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收治一名36岁孕妇(即李女士),孕37周,入院时主诉有上腹部疼痛的症状。医师在咨询病情的过程中了解到,此孕妇从怀孕至今一直未产检。
在完善相关检查后,院方怀疑该名孕妇患有重度子痫前期及Hellp综合征。医师经多方会诊后,建议及时终止妊娠以阻断病情发展,同时知会家属并征求家属同意剖腹产。孕妇剖腹产下一健康女婴,存活。在手术过程中,患者病情继续恶化,属于爆发型Hellp综合征。术中向家属交代病情,家属亦表示知情理解。
术后病人转至重症监护室继续心电监护。院方为全力抢救病人请太平人民医院、康华医院及广州陆军总医院等医院的专家来中医院会诊。会诊专家亦认为该患者属于爆发型Hellp综合征,死亡率极高。家属要求继续尽力抢救,医院也尽全力组织专家抢救。最终,孕妇于8月9日13时30分抢救无效死亡。
虎门中医院认为,造成产妇死亡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做产前检查,引起致命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