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幼儿园老师埋尸案”追踪
昨日上午8时30分,玉溪红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智多星幼儿园埋尸案”。这一天,原告小云翔的父亲刘宗全远在昭通的多名亲戚一同赶来旁听,旁听席上还有很多群众,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没有人离场。
由于被告唐成艳等4人的缺席,刘宗全和妻子岳朝会大多数时间看着对方代理人的滔滔辩辞,显得手足无措。
“砰!”一声法槌,当天庭审结束。由于在赔偿金额上出入太大,法院调解无效,本案将择日宣判。
“我恨他们,但现在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交给法律。”休庭后刘宗全在庭外狠狠地说。这一刻,不知道当事人唐成艳在哪里或是在想什么,对于饱受道德批判的她来说,交予法律的判决无疑是这场荒唐事件的最好出路。
案件回放
3月31日,刘宗全、岳朝会将儿子小云翔送至位于红塔区李棋街道办事处下戴井村33幢3号唐成艳开办的“智多星幼儿园”托管学习。同日15时40分左右,小云翔在“智多星幼儿园”被异物阻塞气管出现生命垂危症状,唐成艳、郭一至唐将小云翔送至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云翔死亡后,唐成艳和郭一至唐商量将小云翔的尸体带到红塔区李棋街道办事处老尖山坟地挖坑埋了。随后,唐成艳和郭一至唐向公安机关及孩子父母谎称,小云翔系唐成艳在玉溪中心城区凤凰路三角公园旁买西瓜时走失,为此,公安机关组织大量民警进行了搜寻,刘宗全也召集亲朋好友近百人进行寻找。最终,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小云翔系死后被唐成艳和郭一至唐挖坑掩埋。
案件水落石出后,小云翔父母把幼儿园老师唐成艳、郭一至唐,以及幼儿园工作人员赵玉波、唐成艳前夫龙崇科4人告上法庭,起诉唐成艳等被告严重侵犯了刘云翔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给两位原告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并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早前寻人开支在内共计407976元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