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婴儿被拐卖
2013年7月20日,陕西富平警方接到产妇董某家属报案,质疑新生婴儿被妇幼院医生张淑侠拐卖。接报后,富平警方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8月5日,产妇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
2013年5月29日,王某某所生的双胞胎女婴。潘某某以30000元的价格从张淑侠处将两名婴儿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某某以4600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名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的任某某夫妇,另一女婴寄养在潘某某亲戚家。后两名女婴均被解救并送还王某某一家。
2013年4月某天,黄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婴。潘某某从张淑侠处以1000元的价格将女婴买走带回家中。后该女婴死亡被抛弃。
2013年2月28日,武某某所生的一女婴。潘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买走。其后以46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于河南省滑县大吕庄村的和某某夫妇。该女婴已被解救并送还武某某家人。
2012年4月某天,贺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婴。潘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从张淑侠处买走,张淑侠将其中15000元交予贺某某的丈夫。后因女婴家人反悔,张淑侠让潘某某将女婴送还贺某某亲属。
2011年11月某天,尚某某所生的一名男婴。潘某某以47000元的价格将该男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烟王村的王某某、吕某某夫妇。该男婴已被解救。
陕西渭南产科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案于昨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庭审历时约6个小时,将择日宣判。在庭审中,一条涉及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省的“贩婴链条”逐步显现。
昨天上午9点,张淑侠被两位女法警带上庭时,周围相机的咔嚓声响成一片。高高的马尾并没有给她带来更多的精神气,倒是暗紫色棉衣衬得她脸色更加暗黄。
此时,双胞胎女婴的父亲祁昆峰已坐在家属席的正中,他从张淑侠一进门就一直盯着她,面无表情。
开始陈述身份,张淑侠的声音很小。但听到“侦查阶段她对自己贩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时,她开口否认。“当时我是想悔罪尽量想把自己说得好一点,但真实情况不是那样。”张淑侠说。
对于“来家小孩”和双胞胎女婴,张淑侠均表示,是因为母亲怀孕去检查时确实存在疾病,所以向家属如实告知,是家属自愿放弃孩子的。张淑侠称,双胞胎共用一个胎盘,患双胎输血综合征可能性非常大,而且羊水也一个多一个少,营养不良,生长发育不好。“我跟他们说,两个女婴一大一小,而且难产,他们说大人好就行了。”
听到这句话,一直把手按在脸上的祁昆峰闭上了眼睛,用手捂着嘴,长久没有放下。实际上,从听到自己的案子开始,他就睁大了眼睛,一直朝着被告席的方向,抬高的眉毛把额头撑出了深深的皱纹。当张淑侠说事发过程时,他不时撇撇嘴,和旁边的人窃窃私语。
在庭审过去一个多小时后,张淑侠要求站起来。在此后的四个小时中,她五次提出要求站立听审,并不时用手在后背搓动。她的第二代理律师说,她身体不好,腰肌劳损得很厉害。
在提到她的接头人潘某某如何联系其他人贩卖女婴时,张淑侠每次都回答“与我无关”。当法庭第三次询问她对这些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时,她赌气似地说“我拒绝回答”,引起旁听席中一阵浅浅的笑声。当法庭表示回答问题是她的义务时,她停顿了数秒,才再次作答。张淑侠的辩护人还向法庭提交了1998年以来,张淑侠获得的15份荣誉证书,以及近百位患者的请愿书,希望酌情量刑。
下午5时40分,庭审结束前,张淑侠做了最后的陈述:“首先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属说声对不起……我错了,希望你们原谅。”说到这里张淑侠失声痛哭。这是她在庭上第二次哭泣。第一次是说到公安人员认为她为贩卖婴儿故意参与多起并非她负责的接生。
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次她突然转过头,准备向众人下跪。她承认对自己管理不严,对病人大包大揽,连说两次“错了”。“我对不起我家人也对不起患者,我愿认罪服法。”说完最后一句,她又欲下跪,被法警拉住。
不过这一幕祁昆峰并没有看到,在上午庭审后,祁昆峰迅速离开法庭,他说,自己是来看法庭怎么审,至于怎么判,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当记者问他是否同意张淑侠的解释时,他摇了摇头,便不再作答。
庭审焦点
“来家小孩”有没有确诊患病
张淑侠称,“来家小孩”母亲董珊珊去医院诊断时,确实患有梅毒。而梅毒通过母体传染给婴儿的可能性非常高。其家人听说后就放弃了,说是保大人,把小孩处理掉。
公诉方提出物证指出,董珊珊的富平县医院免疫报告单上,梅毒螺旋体抗体结果是“有反应性”,但参考值是“阴性”,而到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的生化报告上,这一项变成了弱阳性,且这一项是用手写体改动过的。
公诉方表示,即使董珊珊患有梅毒,但是否已经传染给孩子并没有确诊,张淑侠这种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性。
在“来家小孩”的诊断单上,还有“有畸形,尿道下裂”等描述,且“有”是从“无”字改动而成。张淑侠解释,因为当时孩子已送走,家属又反悔了,怕家属闹事,所以她才让同事把字改了,加了其他症状,“让家属好受些”。
家属主动放弃孩子
张淑侠是否担刑责
记者注意到,检方的公诉意见认为,的确有3起案件的婴儿是在被家长主动放弃后,由张淑侠抱回家中,并无欺骗行为存在。但检方同时表示,在新生儿因缺陷而父母自愿放弃的情况下,医护人员作为中介促成收养关系,如果没有获利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张淑侠的行为并非如此”。
尽管一再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篡改病历、在不能确定孩子有缺陷的情况下便劝说父母放弃、有偿贩卖等行为,已经让张淑侠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
被拐儿童家属:她哭晚了
“来家小孩”的母亲董珊珊,因张淑侠的诊断引起了婚姻危机,并称遭到家庭暴力,已把来国峰一家告上了法庭。
昨日上午,从娘家赶来的董珊珊晚了一个小时,无法进入庭审现场。下午1时许,记者收到董珊珊的来电,她说在法庭外-3℃的环境里待了两个小时,实在等不了了。
记者:张淑侠称,当时她只是说你有梅毒弱阳性,有可能传染,并没有说孩子畸形,是这样吗?
董珊珊:生孩子疼得什么都不知道,但是第二天醒来后发现孩子没了,我要孩子,她就跟我说孩子畸形。第三天一个和她同办公室的胖胖的男的把我叫过去,说了一大串,说孩子有很多病,男不男女不女,让我出院回家。我说孩子没找到我是不会回家的,管他什么,我自己怀的自己养,他能活多久是多久。但他们始终不说孩子在哪儿,第四天就撵我出院。
记者:张淑侠说你确实患病,可能传染给孩子,所以才把孩子卖了?
董珊珊:(如果是)有病的,买主为什么要来买?她是故意的,是她叫来人贩子把人卖了,因为农村人文化低,她那样一说,大多数人就算了。
记者:她在庭上哭得很厉害。
董珊珊:晚了,她哭晚了,早干啥去了,挽不回来了,世间没有后悔药。
我还叫她姑呢。(生完)第二天我还说,你不用把孩子抱回医院,抱回我们家就行了,这事就算了,但她还是始终推辞,说处理了,埋了。
张淑侠辩护律师
张淑侠有罪
庭审结束后,张淑侠的辩护律师、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金韬在庭审后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你为张淑侠做的是罪轻辩护?
金韬:是的,张淑侠的确有罪,但对公诉方的指控有些地方有异议。公诉方指控了六项罪名,其中两项我认为不成立,即赵进良家和贺家的(作为隐私未公开审理)两项,因为他们(的情况)都是婴儿家属主动不愿意抚养的。
还有一个是黄少妮婴儿贩卖后死亡作为罪名的加重情节,我觉得也不成立,这不是张淑侠主观故意致死的。
记者:你觉得张淑侠不能算主犯?
金韬:不算是主犯,是共犯。不过拐卖儿童案是每个环节都构成犯罪,不同的只是各自在整个过程中起到的犯罪地位是什么。
记者:有媒体称其实找回来的孩子基本都有病,但是这方面的证据庭上没有展示?
金韬:孩子后期检查到底有没有问题,这方面的证据控辩双方都没有追究。因为整个案件不涉及儿童的身体状况,不管有病没病,拐卖了都构成犯罪。
双方的争议是犯罪主观恶意的大小及犯意的产生,我认为这在于张对孕妇病情的描述以及对孩子将来可能患病情况的描述,换句话说,是家属先同意放弃儿童,还是她为了贩卖儿童,游说家长放弃儿童。孩子患病与否不影响定罪量刑,即使孩子患病,贩卖也是犯法,这是没有争议的。
记者:没有当庭公布结果,你对庭审和量刑有什么看法?
金韬:我对庭审很满意,法官也充分让控辩双方发表意见,相信法院能给出客观公正的判决。但现在公诉方没有量刑建议,所说的都是根据法条,我也不好猜测。如果我们的辩护意见被采纳的话,可能会对她的量刑有帮助。